「臺東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第三條」修正草案 修正內容詳如附件說明,本鄉鄉民若對修正草案有任何建議修正事項本功告揭示之次日起7日內向台東縣政府陳述意見。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臺東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第三條」修正草案.pdf83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