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縣府113年8月6日府行法字第1130168939號令及其附件 (臺東縣垃圾焚化廠營運階段回饋金管理運用辦法第六條修正條文) 各1份 ,歡迎踴躍宣傳週知。 一、 依據本府113年度第10次主管會報暨縣務會議決議辦理。 二、 請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惠予張貼公告,俾便週知。 三、 請臺東縣環境保護局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函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附件743 kB 來文函示19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