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1月公共債務

一、截至113年11月底止,本所公共債務情形如下:

(一)一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為 0 萬元。

(二)短期債務未償餘額 0 萬元。

(三)平均每人負擔債務 0 仟元。

(四)自償性償務未償餘額(含非營業特種基金) 0 萬元。

二、依據財政紀律法規定公布事項如下:

      向非營業特種基金或專戶資金調度情形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