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宣導海報電子檔3式,請踴躍協助宣導周知!

一、選舉宣導海報之宣導:
(一)呼籲選民踴躍投票:宣導投票日期、時間、投票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投票通知單及印章。
(二)宣導政黨票:宣導選民在前往投票時領取3種選票,包括總統副總統、區域(或原住民)立法委員及政黨票。
(三)禁止攜帶手機進入投票所:強調攜帶手機進入投票所將會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金。

 

二、109年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
(一)投票日期:1月11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二)攜帶證件:1.身分證2.投票通知單3.印章。
請各位選民踴躍投票!!!

 

三、記得要領3張票:
(一)總統
(二)立委
(三)政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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