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內政部:「義務役軍人傷亡慰問金及安養津貼發給辦法」,業經本部於108年12月20日以台內役字第1081062479號令訂定發布,如需訂定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乙案。 一、 依據內政部108年12月20日台內役字第1081062479E號函辦理。 二、 檢附「義務役軍人傷亡慰問金及安養津貼發給辦法條文乙份。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376540000A_1080272736_ATTACH1.pdf101 kB 376540000A_1080272736_ATTACH2.pdf18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