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中華民國107年6月21日修正公布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函轉行政院中華民國107年6月21日修正公布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除第26條、第37條、第45條及第46條定自107年7月1日施行外,其餘條文,定自107年6月23日施行,行政院並於107年6月22日以院臺綜字第1070023073號令發布,茲檢送發布令1份案。 依據行政院107年6月22日院臺綜字第1070023073F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