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自109年3月25日起調降存款利率,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年利率降至0.845%,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及企業貸款信用保證戶利率隨之調整

一、依據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業務處理要點第5點、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要點第6點、原住民族企業貸款信用保證作業要點

       第8點之規定,貸款利率調降如下:

      (一)原住民經濟產業貸款、原住民青年創業貸款、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生產用途):利率係按中華郵政(股)公司二年期定期

           儲金機動年利率加計0.125%,現應調降為0.97%。

      (二)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消費週轉用途):利率係按郵局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年利率加計0.625%,現應調降為1.47%。

      (三)原住民族企業貸款保證戶: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百分之一點四五機動計息,現應調降為

            2.295%。

二、調息內容適用新舊貸款戶(涵蓋逾期放款戶及轉銷呆帳戶),請自降息日起改用調整用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