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林務局臺東林區管理處「109年度收購小花蔓澤蘭」計畫

109年度臺東林區管理處收購小花蔓澤蘭計畫

一、計畫依據:林務局 109 年 2 月 13 日林造字第 1091740090 號函。

二、計畫目的:為提升私有土地防除小花蔓澤蘭成效,擴大防治層面,降低生態環境及農林產業衝擊,特訂定本計畫。

三、收購時間:自 109 年 6 月 1 日至 109 年 11 月 30 日止每週二上午 9 時至12 時, 下午 1 時至 3 時辦理收購 。

四、收購地點:本處轄知本工作站 、 關山工作站 、 成功工作站及大武工作站 。

五、適用對象: 限臺東縣居民及轄內登記有案之社區發展協會。

六、收購基準: 移除私有地上之小花蔓澤蘭全株(含根、莖、葉須自備大型包裝材料裝妥), 每公斤新台幣5元不足1公斤者不予計價。

七、收購數量:

  • 編訂經費為 60 噸 30 萬元為上限, 各站經費以15 噸 7.5 萬元為原則,並視各站實際執行狀況於編訂經費內滾動檢討調整 ,且於收購地點張貼公告 額滿 後 公告 109 年度不再收購;
  • 倘尚未公告截止前,截止當日如超過 60 噸,亦全數收購,惟為配合年度經費結算,如無法於年度內增編,列入次年度經費支付 。

八、 付款方式: 採現金給付 為原則,工作站現金不足時再輔以匯款方式辦理 。

  • 請領人填具領據及簽章並出示國民身分證, 社區發展協會須有社區登記證明 。
  • 工作站負責該項業務窗口或經費管控人員應於每月 5 及 20 日前,統計支出經費及將請款資料彙整報處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