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東縣政府109年6月1日府行法字第1090111493B號令訂定發布之「臺東市民權里日式建築群場地使用管理辦法」更正後法規全文及第四條附表各1份 縣府「臺東市民權里日式建築群場地使用管理辦法」前已發布在案,惟漏未檢附第四條規定附表,且法規名稱誤繕為「臺東縣民權里日式建築群場地使用管理辦法」應予更正。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管理辦法25 kB 收費基準表25 kB 來文函示1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