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臺東縣政府社會處配合國家環境教育行動方案補助社區發展協會執行清淨家園活動計畫(如附件),請各社區發展協會踴躍申請。

一、依據臺東縣政府107年6月26日府社救字第1070129346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補助本縣社區發展協會執行清淨家園活動,並藉由整潔環境方式,凝聚社區共識,成為未來推動社區發展工作之重要基礎。社區參與活動資料除作為函復衛生福利部配合中央環境保護署施行環保方案之成效外,並作為本縣接受中央社區發展工作評鑑,於依據社區發展工作綱要規定施行「社區環境衛生及垃圾之改善與處理」及「社區綠化與美化」要項之成果。

三、有關本計畫每案至多補助本縣社區發展協會新臺幣1萬元整,申請單位需推行清潔工作至少5次以上,本案補助經費項目計有餐費(至多核銷新臺幣5,000元整)、印刷費、器材租金及雜支(以購置打掃器具為原則)等項目。本案經費計新臺幣15萬元整,預計補助15個社區發展協會,至經費用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