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微波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業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9年7月9日以通傳基礎字第10963016340號令訂定發布,歡迎踴躍宣傳週知。 一、 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9年7月9日通傳基礎字第10963016341號函辦理。 二、 檢送原函影本及其附件供參。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來文函示96 kB 來文函示149 kB 令20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