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不適用電信管理法第三十六條第四項至第六項規定之設置公眾電信網路者」,業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9年7月13日以通傳綜規字第10940012060號公告發布,歡迎踴躍宣傳週知。 一、 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9年7月13日通傳綜規字第10940012061號函辦理。 二、 檢送原函影本及其附件供參。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來文函示96 kB 令312 kB 來文函示15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