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信事業應申報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達一定比率之變動情形、申報方式及格式」,業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9年7月13日以通傳綜規字第10940012180號公告發布,歡迎踴躍宣傳週知。 一、 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9年7月13日通傳綜規字第10940012181號函辦理。 二、 檢送原函影本及其附件供參。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來文函示98 kB 令486 kB 來文函示16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