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行動通信業務服務品質規範作業要點」、「行動通信業務屆期換發特許執照審查作業要點」,業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9年9月24日以通傳平臺字第10941026710號令廢止,歡迎踴躍宣傳週知。 一、 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9年9月24日通傳平臺字第10941028010號函辦理。 二、 檢送原函影本及其附件供參。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來文函示97 kB 來文函示13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