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通傳會)於中華民國109年10月19日之4項法令修正發布案,歡迎踴躍宣傳週知。

一、 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9年10月19日通傳基礎字第10963025231、10963025251、10963025271、10963025291號函辦理。
二、 「市內及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通信網路審驗技術規範」、「市內網路業務通信網路審驗技術規範」、「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業務通信網路審驗技術規範」、「綜合網路業務通信網路審驗技術規範」業經通傳會於中華民國109年10月19日以通傳基礎第10963025230號函、10963025250號函、10963025270號函、10963025290號函修正發布。
三、 檢送原函影本及其附件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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