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110年4月7日院臺法字第1100167722號令發布洗錢防制法第5條第2項所定辦理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範圍,並自110年7月1日生效,歡迎踴躍宣傳週知。 依行政院110年4月7日院臺法字第1100167722B號函辦理。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附件250 kB 來文函示95 kB 附件110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