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為推動農藥購買實名制,強化農藥使用範圍管理,請協助宣導「友善環境農業資材補助」生物防治資材-生物農藥補助相關規範,詳如說明,歡迎踴躍宣傳週知。
一、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110年6月16日防檢三字第1101489232號函辦理。
二、 請貴府轉知相關民眾,農民應依「生物防治資材-生物農藥品牌補助名單一覽表」登載之「使用範圍」選購合適生物農藥商品,農民若未依防治對象作物購買生物農藥施用,將違反農藥管理法相關規定。
三、 農民及輔導單位可透過檢視「農藥販售證明單」的方式,檢核前揭使用範圍正確性,該證明單為農藥販賣業者開立,應已詳列購買者姓名、農藥名稱、劑型、含量、購買數量、防治對象(作物病蟲害)等。防檢局已另函請農糧署修正「友善環境農業資材補助作業方式」,將農藥販售證明單增列於申請生物農藥補助應檢附之購買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