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因應疫情二級警戒(加嚴)期間健身中心業者與消費者間之消費權益事項Q&A」1份,敬請參閱 轉知「因應疫情二級警戒(加嚴)期間健身中心業者與消費者間之消費權益事項Q&A」1份,敬請參閱消費者倘於疫情二級警戒(加嚴)期間,向健身中心終止會籍,有衍生消費者需退款及違約金等消費爭議事宜,因不可歸責於業者與消費者,不宜逕依「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7點(如附件),可歸責消費者事由計算退費,請業者以從寬從優原則處理。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30 kB 因應疫情二級警戒加嚴期間健身中心業者與消費者間之消費權益事項問答23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