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修正「國土資訊系統標準制度制定程序須知」來文及附件,歡迎踴躍宣傳週知。 一、 依據內政部110年9月7日台內資字第1100441971號函辦理。 二、 檢送原函影本及其附件供參。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附件1104 kB 附件2555 kB 來文函示9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