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文化部語言友善及創作應用補助作業要點」111年度開放申請
轉知文化部「文化部語言友善及創作應用補助作業要點」111年度開放申請一案,請團體踴躍申請。
一、補助類別:「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及「推廣活動」。
二、申請資格:為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而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以「創作及應用」為限,且申請者須為創作者本人。
二、申請期間:自110年10月1日起至110年10月31日止,採網路線上申請。
三、報名系統: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