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近期國內出現新型H5N2亞型(2.3.4.4b分支,簡稱b分支)高病原性禽流感,請依說明事項輔導並轉知相關業者加強防疫,以共同防堵疫情擴散,歡迎踴躍宣傳週知。。

一、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10年12月9日防檢一字第1101473171號函辦理。
二、 旨揭新型H5N2亞型(b分支)高病原性禽流感病毒,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按世界動物衛生組織規範之方法,進行雞隻靜脈接種致病指數試驗,證實該病毒對家禽具高致病性,先以敘明。
三、 為防範新型H5N2亞型(b分支)高病原性禽流感擴散,請輔導轄內養禽業者加強落實禽場各項生物安全軟硬體措施,同時重申養禽業者應遵守「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並配合辦理下列事項,以防範禽流感入侵及傳播:
(一) 加強禽舍防鳥設施,避免家禽與候(野)鳥接觸,防堵犬貓進入禽場,以及強化野鼠與蚊蠅等病媒防治措施。
(二) 落實人員及車輛門禁管制,人員、車輛、箱籠及器具進出禽場時應徹底消毒,並增加禽舍消毒頻率,每週至少2次 以上。避免不同批次及禽種之家禽混合飼養。
(三) 維持禽舍環境,並避免密飼,以減少禽隻發生緊迫,增加罹病風險。
(四) 禽場內禽隻如有罹患、疑患動物傳染病或病因不明而死亡時,應儘速通報本所,切勿隨意棄置。
(五) 禁止使用非法動物用藥物、血清及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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