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修訂「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隔離措施、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四款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案件裁罰基準」,請查照。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來文.pdf99 kB 衛生福利部令.pdf84 kB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隔離措施、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四款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案件裁罰基準.odt1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