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為配合國防部(含所屬機關、機構,以下簡稱新機關)組織法規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1日施行,相關法律、法規命令及職權命令條文涉及各該新機關掌理事項者,其管轄機關業經行政院以110年12月23日院臺規字第1100195019號公告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1日起變更為各該新機關,歡迎踴躍宣傳週知。
一、 | 依據行政院110年12月23日院臺規字第1100195019A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行政院原函、「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以111年1月1日作為新機關組織調整生效日者之變更管轄機關法律條文表」及「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以111年1月1日作為新機關組織調整生效日者之變更管轄機關法規命令及職權命令條文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