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東縣政府110年12月20日府行法字第1100267959號令及其附件「臺東縣在營軍人傷亡官兵慰問金發給自治條例」各1份,歡迎踴躍宣傳週知。

一、 依據臺東縣議會110年12月10日東議19議字第1100002631號函辦理。
二、 請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惠予張貼公告,俾便週知。
三、 請本府民政處依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4項規定函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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