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東縣政府110年12月20日府行法字第1100267959號令及其附件「臺東縣在營軍人傷亡官兵慰問金發給自治條例」各1份,歡迎踴躍宣傳週知。 一、 依據臺東縣議會110年12月10日東議19議字第1100002631號函辦理。 二、 請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惠予張貼公告,俾便週知。 三、 請本府民政處依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4項規定函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附件1165 kB 附件289 kB 來文函示9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