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以下簡稱農糧署)更新「有機農 業適用肥料推廣計畫」補助品牌一覽表,歡迎踴躍宣傳週知。

一、依據農糧署111年1月14日農糧資字第1111068064號函及農糧署110年3月17日修正「有機農業生產輔導計畫補助原則」規定事項辦理。
二、依上開補助原則第3點第1項第3款規定,植物渣粕肥料及混合有機質肥料原料,使用蓖麻粕、菜籽粕、椰子粕、棕櫚粕、苦茶粕、苦楝粕等六項原料製成者,原料應為國內產出,非國內產出者本署於本(111)年1月1日起停止補助。
三、承上,原列入「有機農業適用肥料推廣計畫」補助之肥料品牌,未於110年12月31日前提供國產植物渣粕類原料證明或完成肥料原料變更資料送審者,自本(111)年1月1日起停止補助,已更新於農糧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afa.gov.tw)首頁/有機農業/有機農業商品化資材網路公開品牌項下「有機農業適用肥料推廣計畫」補助品牌一覽表,請協助轉知有機農民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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