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為辦理李O煌君等5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裁處書一案,茲因其未按址居住,應為送達處所不明,致行政文書無法送達,爰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歡迎踴躍宣傳週知。 一、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80及81條規定辦理。 二、 檢送本所公示送達公告及送達清冊各1份。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附件77 kB 來文函示9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