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溪州鄉公所修正「彰化縣溪州鄉廢果樹、樹木回收再利用處理營運管理辦法」公告、令、辦法、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一份,歡迎踴躍宣傳週知。 一、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32條規定辦理。 二、 依據彰化縣溪州鄉民代表會第21屆第7次定期會決議通過。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附件1264 kB 附件2267 kB 附件3131 kB 附件4313 kB 附件5291 kB 來文函示9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