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業經經濟部於112年3月7日以經地字第11259050030號 令修正之「地質敏感區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4條發 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歡迎踴躍宣傳週知。 依據經濟部112年3月7日經地字第11259050033號函辦理。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附件1244 kB 附件211 kB 來文函示18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