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野生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之規定,禁止民眾於都市計畫區內,供公眾遊憩之場地及特定區域內餵食流浪犬貓
主旨: | 重申「臺東縣野生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之規定,禁止民眾於都市計畫區內,供公眾遊憩之場地及特定區域內餵食流浪犬貓,請各單位配合辦理事項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臺東縣野生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辦理。 |
二、 | 近日本縣發生多起因民眾餵食流浪犬造成犬隻群聚且攻擊民眾案件,為維護縣民安全,請各單位於轄管範圍內屬流浪犬群聚之熱區,配合設立「依『臺東縣野生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規定,供公眾遊憩之場地禁止餵食或丟放流浪犬貓,以免受罰」等相關警語標示;如各單位發現轄管場域內有民眾隨意餵食,請利用拍照、攝影等方式舉證,送交由本縣動物防疫所裁處行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