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縣府112年6月27日府行法字第1120132980號令(廢止臺東縣文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1份,歡迎踴躍宣傳週知。 一、 依據本府112年度第9次主管會報暨縣務會議決議辦理。 二、 請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惠予張貼公告,俾便週知。 三、 請本府文化處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函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附件204 kB 來文函示18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