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中華民國112年5月24日制定公布之「環境部組織法」、「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組織法」、「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組織法」、「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組織法」、「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組織法」,及「國家環境研究院組織法」,行政院定自112年8月22日施行,請查照。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來文.pdf188 kB 行政院令.pdf306 kB 行政院函.pdf18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