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利動物狂犬病疫情之掌握及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種服務醫院評估預防處置方式,請貴單位依說明事項協助辦理

主旨: 有鑑於今(112)年度民眾遭野生動物咬傷卻未將該動物送檢之案件較往年頻繁,為利動物狂犬病疫情之掌握及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種服務醫院評估預防處置方式,請貴單位依說明事項協助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112年12月15日防檢一字第1121473000號函辦理(附件一)。
二、 經查今年度民眾遭野生動物咬傷後,逕將該動物檢體丟棄之案件較往年具增加之趨勢,爰請貴單位強化相關衛教防疫宣導工作。
三、 承上,動物如有行為異常、突然狂躁及抓咬傷人,請民眾應儘速通知本所,請勿靠近動物並密切注意動物行蹤,以利動物防疫人員處理。倘若該動物已死亡,務必通知本所協助送驗、切勿逕行丟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