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肥料相關推廣計畫自113年1月1日起執行

主旨: 農業部農糧署為延續辦理國產有機質暨微生物等農田地力肥料補助作業,明(113)年肥料相關推廣計畫自113年1月1日起執行並請各輔導單位受理農民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農業部農糧署(以下稱農糧署)112年12月12日農糧資字第1121071897號函辦理。
二、 為輔導農民善用國產有機質暨微生物等農田地力肥料,降低化學肥料使用量,依農糧署112年9月22日召開「112年度國產有機質暨微生物等農田地力肥料推廣計畫檢討會議」決議事項,農糧署明(113)年持續依「國產有機質暨微生物等農田地力肥料補助作業方式」強化辦理「國產有機質肥料推廣計畫」及「國產微生物肥料及農田地力肥料推廣計畫」。
三、 國產有機質肥料、國產微生物肥料及農田地力肥料等補助延續辦理,應依農民實際購買情形辦理核銷,憑證開立日期應為112年12月1日至113年11月30日期間,113年12月份憑證列入下一(114)年度辦理核銷。
四、 本府已依本(112)年各項肥料計畫預算先行編列113年度經費,請輔導單位依各項肥料計畫經費分配額度辦理,其中公所先行編列113年度經費納入預算,惟實際補助經費仍依農糧署該年度計畫核配。
五、 為符合各項計畫規定及維護農民權益,請轉知農民配合本府及農會規定之核銷作業時程辦理,倘有執行疑義,請立即洽農糧署各區分署及本府協助處理。
六、 113年各項肥料計畫補助經費,係由113年度農業發展基金「穩定肥料及相關資材供需計畫」項下支應辦理,該基金預算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屆時如經刪減或凍結,農糧署得調整計畫金額或撥款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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