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建議大宗養殖魚種(鱸魚、虱目魚及石斑魚)養殖產銷預警案

主旨: 轉知有關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建議大宗養殖魚種(鱸魚、虱目魚及石斑魚)養殖產銷預警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農業部漁業署112年12月26日漁四字第1121219665號函辦理。
二、 石斑魚:建議養殖業者需考量市場未來需求量,適時調整養殖時程與放養量。
三、 虱目魚:113年產銷狀況尚需考量113年初氣候條件及魚苗供應情形,建議產地業者仍應視本(112)年末氣溫、水情及市場動態調控魚貨出售時間,避免113年初發生集中出貨之情事。
四、 鱸魚:本(112)年因受降雨量少及魚苗存活率低之影響,造成金目鱸苗供應量不足並發生延後且集中放養之情事,建議養殖業者需視本(112)年末與113年初魚貨供銷狀況,採分散分流出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