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語文競賽決賽
請有意願推薦選手或自薦報名者於113年9月27日(五)中午前,將「臺東縣113年語文競賽全國決賽徵召推薦表」親送至本府教育處資終科賴盈如小姐收(地址:臺東市更生路 13巷8號3樓),郵寄請提前二日寄出,以郵戳為憑(113年 9月27日),並請來電確認(電話:322002分機1507)。
- 徵召項目:
- 臺東縣113年全國語文競賽縣複賽該競賽項目無人報名者。
- 臺東縣113年全國語文競賽縣複賽從缺之競賽項目不另辦理徵召。
- 徵召資格:
- 具全國語文競賽參賽或指導實績、語言認證及其他相關語言學習表現或經驗,且能配合本府集訓課程及代表本縣於113年11月23日至113年11月24日至花蓮縣參加全國決賽者。
- 各競賽員每人以參加1項競賽項目為限,請勿推薦已代表本縣參加全國決賽作文、字音字形、寫字、朗讀、演說、情境式演說及讀者劇場等競賽項目之競賽員。
- 選拔方式:
- 請所屬學校或集訓老師檢具「徵召推薦表」(如附件)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送至本府教育處資終科「推薦」或「自薦」,由本府教育處主管、相關語言領域校長或教師組成工作小組書審該員之語言能力、興趣、家長及指導老師支持程度綜合評定徵召選手;如綜合評估無適合人選,該項該組得從缺。
- 報名期間:
- 親送:自即日起至113年9月27日(五)中午前送達本府教育處資終科,以承辦人收悉時間為憑。
- 郵寄:自即日起至113年9月27日(五)前寄出,以郵戳為憑。
- 徵召選手名單預計113年10月8日(二)前公告於本府教育處官網(https://www.boe.ttct.edu.tw/indexw.php)。
- 徵召選手與縣賽選拔出之各項各組選手一同參與集訓並前往花蓮縣參加全國決賽。
- 國賽報名:請徵召選手所屬單位屆時依本府公文說明依限完成線上資料填報及紙本文件繳交。
內有卑南語演說、排灣語演說、雅美語演說、魯凱語演說,社會組如有意願請盡速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