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法第七十五條第二項宗教財團法人之範圍」

主旨:轉知「財團法人法第七十五條第二項宗教財團法人之範圍」,業經內政部於108年1月22日以台內民字第1080220566號令訂定發布,如需訂定發布規定,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 依據臺東縣政府108年1月23日府民禮字第1080018750號函辦理。
二、檢附「財團法人法第七十五條第二項宗教財團法人之範圍」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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