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縣府108年度推動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就業成功支持服務計畫,申請期程及相關事項詳如說明。
一、 本計畫補助提供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就業服務及社會救助法第15條適用機制。
二、 透過個案輔導模式、宣導社會救助法第15條免計收入認定,使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持續穩定就業。
三、 提供就業者支持相關服務及資源協助排除其就業障礙,提升就業穩定度。
四、 本計畫提供三項補助費(就業交通補助、課後安親補助費及企業雇主僱用補助),申請期程自即日起108年12月5日止。
五、 相關申請表單及文宣電子檔請至臺東縣政府社會處網站(https://taisoc.taitung.gov.tw/WebSite/Service/serviceDetail.aspx?menuid=lW%2bfKiAxClc%3d&page=1&id=%2b07FNmAvlxc%3d)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