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縣府108年度辦理「台東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補助實施計畫」補助額度案。

一、  旨案本(108)年度看護費用調整,說明如下: 

(一)  列冊低收入戶老人每人每日最高補助1,800元整,每年最高補助18萬元。 

(二)  列冊中低收入老人每人每日最高補助900元整,每年最高補助9萬元。 

(三)  申請人實際雇請專職人員看護費用低於補助標準者,以收據實際支付金額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