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縣府108年度辦理「台東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補助實施計畫」補助額度案。 一、 旨案本(108)年度看護費用調整,說明如下: (一) 列冊低收入戶老人每人每日最高補助1,800元整,每年最高補助18萬元。 (二) 列冊中低收入老人每人每日最高補助900元整,每年最高補助9萬元。 (三) 申請人實際雇請專職人員看護費用低於補助標準者,以收據實際支付金額核定。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376540000A_1080090385_ATTACH1.pdf302 kB 376540000A_1080090385_ATTACH2.docx1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