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之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表、成人保護案件通報表及性侵害案件通報表,自108年6月1日起適用。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5月3日衛部護字第1081460474號函辦理。
二、有關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表、成人保護案件通報表及性侵害案件通報表前已於107年11月29日以衛部護字第1071461125號函頒,並自108年1月1日起適用。
三、本次修正之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表、成人保護案件通報表及性侵害案件通報表係新增「通報單位」欄位,並設為必填欄,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系統亦同步修正,以符實務及統計所需,爰請所屬人員據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