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處理規定」,業經國防部以108年7月19日國動全防字第1080000508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 一、 依據內政部108年7月24日役署徵字第1081025950號函辦理。 二、 檢附來函暨附件供參。 Attachments: FileFile size 376540000A_1080156766_ATTACH1.pdf99 kB 376540000A_1080156766_ATTACH2.pdf84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