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作業要點 受理申請公告
一、本計畫要點公告受理期間:108年8月8日至9月22日23時59分止。
二、參賽資格:
(一)年滿二十歲至四十五歲之本國人士及外籍人士,以個人名義提案。
(二)前項本國人士為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自然人;外籍人士為需已取得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之居留證,或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外僑居留證之人士,並檢附相關證明,惟不含大陸及港澳籍人士。
三、執行期程:以本年度12月核定日起至預算(109)年度11月30日前完成執行為原則。
四、報名方式及受理時間:
(一)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請於本部獎補助系統(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Web/)報名,並填送相關文件資料。網站系統開放時間為:108年8月8日中午12時至108年9月22日23時59分止。
(二)請於上傳完成後,列印實體紙本一份(請簽名)於截止收件日(郵戳為憑)前以掛號郵寄或親自交送(含委請他人交送,如快遞、宅急便包裹等)方式送達本部文化資源司。採掛號郵寄方式申請者,以郵戳為憑,郵寄本部文化資源司收(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四三九號南棟十三樓,外封請註明「申請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採親自交送方式申請者,應於本部上班時間內(即上午九時整至下午六時整)送達,以收發章戳為憑。
五、本計畫相關資訊:
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 青村粉絲頁 青村官網
六、洽詢窗口:
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古惠茹/電話 02-85126309,許晏溶/ 電話02-8512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