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宗教團體神職人員曾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等社會保險,其生前或死後之相關給付申領疑義案,請參閱附件。

一、  依據內政部108年10月7日台內民字第1080139911號函辦理。 

二、  檢附上開來函及其附件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