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防範並避免魚塭遭填埋廢棄物情事發生,請查照。

主旨: 為防範並避免魚塭遭填埋廢棄物情事發生,請依附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11年6月24日漁四字第1111261547號函)持續加強宣導及稽查,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11年6月24日漁四字第1111261547號函辦理。